文章

详细内容

投稿

河南锦堂盛“加价”潜规则令购车者“有苦难咽”

维权 2011-07-13 12:59
      大河车城7月13讯:手机号158××××6150发来短信称:她亲戚购车时遇到了“霸王条款”,销售方让多掏3万元购买装饰,而简单的几样装饰根本不值那么多钱,可不买就不让提车。亲戚去年10月付定金到现在已经9个月有余,这次若是不多付3万可能还会再等上一年半载,这让他感觉“有苦难咽”。

  昨天上午9时,记者联系到当事人朱先生,他说,这几天新车终于到店,但销售人员要求他只有加了3万元的装饰才能提车,这让他很不解和无奈。

这款车伤透了车主的心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郑州市花园北路的河南锦堂盛沃尔沃经销店,看到了朱先生所定的沃尔沃xc60新车。销售人员李志说,像朱先生这样排队的顾客还有很多,不加3万元的装饰费根本没法提车。而装饰只是车两边的踏板和前后的护栏,李志坦言这些装饰不值3万元,但这是公司规定的。

  朱先生说,去年10月销售人员告知不加价等俩月也能提车,所以他才爽快地付了定金。该店销售经理张皓军解释,不加钱的确可以提车,但只能等,这已经是购车的“潜规则”,很多店里都是这样做的。“比朱先生更早的也在等,一两年也算正常。”李志说。    

  记者走访郑州市多家4S店发现,加价提车现象普遍存在,借口无一例外都是产能少、现车吃紧。据记者了解,汽车厂每生产一款车型,都会给出一个市场指导价,一般情况下,销售商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所以销售商加价销售的这部分不能体现在汽车购置发票上。李志表示,多加的3万元会以装饰的名义开发票。

  下午4时许,记者就此事致电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工作人员分析,若是销售方私自涨价则应投诉至物价部门;若加价后,发票按车价和装饰两部分开,则应投诉至税务部门。不过,他提醒顾客在交付定金时最好签订合同或协议,清楚标出最迟多久能提车,若遇到加价和搭售强卖的行为,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投诉。

  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李晴川主任认为,“加价提车”现象是商家变相增加购车费用,增加收益的惯用伎俩。他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场的诚实守信等多项基本原则,工商部门应该积极介入调查,否则就是不作为,最后他呼吁广大购车顾客抵制“加价提车”行为。(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

猜你喜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