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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你走吧!碰瓷也搞“行为艺术”?

维权 2015-02-06 10:58

    大河车城讯:近日,朋友圈里有一条微信,车主们都在疯转。
    微信原文:只能相信110!
    “某网友说:一个朋友今天开车碰倒了闯红灯的自行车,下车将他扶起,说打110吧,对方说没事你走吧。车开出四五百米后想想不对,就自己打了110报警,结果警察让他开回事发地。
    天哪!那人竟然已报警,说被撞,车逃逸!警察说到,还好你们报警了,不然等我们找到,就不是私了能解决的了!发文给各位开车的盆友,碰瓷已无真善美!
    网友纷纷评论:
    这样的碰瓷已经不是用钱可以解决、私了的了。如果撞人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这则微信的最初来源已无从考证,但转发量相当高。
    小编咨询了干交警的专业人士:
    什么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
    据专业人士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驾驶人才会被吊销驾照并终身禁驾:一种是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另一种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却逃逸的。简单地说,两种情况的前提都是在交通事故中构成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然后一个是涉及酒驾,一个是事后逃逸。
    “没事”走了一定构成逃逸吗?
    专业人士告诉小编,在他们的执法实践中,最主要的是要正确理解“逃逸”的概念。所谓逃逸,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特征是: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肇事者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不停车,还要驾车逃跑的心理状态;动机和目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适用“终身禁驾”时,必须有证据证明肇事者主观上是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否则,就不能给予“终身禁驾”。如:逃跑后由于其他因素或良心的谴责又返回现场救死扶伤的;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等类似情况,均不能以“终身禁驾”对待。
    对于“没事”走了这种情况,可以说肇事者并不是主观故意逃避责任,因此不能算是逃逸。
    “没事你走吧”该怎么走?
    当发生交通事故,遇到有人说“没事你走吧”时,为了防止遭遇碰瓷或对方事后反悔等不诚信甚至恶意而为,最简单有效的对策就是:在事故现场,找张白纸写个协议双方签字,或者在对方还在现场或自行离开后,打电话报警,这样在公安机关有了报警记录甚至备案,就不怕事后对方耍赖了。
    吊销驾驶证的十种情形
    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4.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
    7.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五年;
    8.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十年(重新考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9.造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
    10.酒后、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
    我们一直对这种前所未有的碰瓷动机不理解,在我们和执法部门的专业人士讨论这个问题时,他们告诉我们: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他们在执法过程中见过各式各样的“鸟”,这些有可能是体验“行为艺术”的另类人群,常常入戏很深,很难缠的。
    话说一老头在公园里打太极拳,一招一式都显得苍劲有力。这时候走来一个年轻人说:“老大爷功夫这么好,是怎么练的?” 老头说:“我站着不动,用你最大的力气打我试试!” 于是年轻人用力打了老头一拳,结果……被讹了六万八!出门在外,需谨记三句话:1、好奇害死猫! 2、不作死就不会死! 3、不是现在老人变坏,而是以前的流氓都变老了。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流氓不问岁数。
    快过年了,不管是“玩艺术“的,还是讹钱的,咱都赔不起,咱还是相信110吧。
    如果您对买车、用车有任何疑问,请关注微信号:dahechecheng,让您买车、用车、玩车不做冤大头!(来源:私家车驿站  责任编辑:韩广静 QQ:2604383047 E-mail:dahe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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