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车城讯:2015年8月20日,大河车城网接到读者投诉称,自己买了一辆美国进口克莱斯勒车JEEP指南者,在报关时被海关告知车子两个车架号不一致,因此无法上牌。
车主靳先生告诉大河车城网:自己于2015年7月29日在禹州德宝车业买了一辆美国进口克莱斯勒车JEEP指南者一台,后去许昌海关换关单,但到了海关那里,发现有两个车架号不一样,前挡玻璃下的一个是1C4NAA8FD294762另一个在副驾驶座位下面是*1C4NJDGB7FD287856*。
靳先生表示:自己与禹州德宝车业沟通后,对方同意调换车辆。但靳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车辆有质量问题,而且经销商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因此自己要求对“退一赔三”。
【图为JEEP指南者,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给靳先生这种信心的是前不久发生的温州一则典型案例。据媒体报道,温州的黄女士买100多万买了一辆路虎揽胜,首保整理车内资料的时候意外发现一份施工单,显示该车售前更换过变速箱模块,排挡杆以及排挡杆周边线束,4S店表示这是厂家所定的PDI程序标准,进行交车前“档整”行为,本身不需要告知客户。黄女士将4S店告上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8月10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温州新力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按照2014年3月份实施的“新消法”,判决4S店赔偿黄女士购车款314.4万元!
那么,经销商是怎么看待此事的?8月24日下午15时25分许,大河车城网与禹州德宝车业进行电话联系,一位姓王的先生在电话中表示:这是由于生产厂家失误造成的问题,而他们只是二级经销商,目前他们已与上家的4S店徐州凯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联系,同意给客户调换车辆。王先生随后把4S店一位负责人的手机号报给大河车城网。
随后,大河车城网与徐州凯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电话(1358539xx59)联系。一位自称姓邢的女士表示:这个事儿他们已经在处理,但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和处理方式不方便向媒体透露。
大河车城网首席法律顾问、河南尚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卫富:一台车两个车架号的原因很“可能拼装车”,将这样的车辆销售给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车主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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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8月9日电:2014年7月17日,开封的毕某购置了一辆东风悦达起亚K5珍珠白轿车,然而在到交警部门上牌照时,发现该车引擎盖上的识别代码与车辆代码不同,无法上牌照,被告对此一直拖延,原告无奈诉致法院。原告诉称,被告在销售车辆时存在欺诈,应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车款的三倍金额。日前,河南开封市金明区法院通过微博公开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省首例汽车销售“一赔三”案件。当庭判决原告胜诉,判决被告开封市中原亚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毕某赔偿金572400元。(责任编辑:张扬 QQ:602867404 E-mail:dahecc@126.com)